|
1.作文考级标准是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写作的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以及《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关于“表达与交流”方面的要求经过整体观照、通盘考虑,整合而成。1~9年级分四个学段,按“写话”(1~2年级)、“习作”(3~6年级)、“写作”(7~9年级)三个层面的具体要求,把各项要求细化到各个年级,设定1~9个级别标准,体现了学生写作能力发展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同时,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关于“表达与交流”方面的要求,设定了10~12级别标准。
2.作文考级标准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的“知识与能力”“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设计。其内容和形式、思想和表达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作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各个级别相互联系,螺旋式上升,最终全面达到总目标要求。
3.关于“作文考级标准的实施建议”部分,对教材框架设置与编写、作文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改革与评价等方面,提出实施原则、思路、方法和策略,同时也为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灵活实施作文考级标准留有创造的空间。实施建议随着管理工作的逐步到位和完善,还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使作文考级始终沿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前进。
4.作文考级标准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按照《语文课程标准》的建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经过实践,我们采取“汉语作文考级暨现场作文大赛”的方式,在统一考试以后,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评卷判分,测控等第,写出评语、颁发等级证书的方式。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培训基地对学生作文结果的评价。
|